健康資訊

HPV 自我採樣檢測

 

樂妍站現在已提供 HPV 自我採樣檢測 ,作為子宮頸癌篩查方法之一。

定期接受子宮頸癌篩查是有效預防子宮頸癌的方法。 大部分子宮頸癌個案發生在從未進行篩查,或沒有定期參與篩查的女性身上。

子宮頸癌篩查檢測主要有兩種方式:

  • 「醫護人員採樣檢測」:由醫護人員使用窺器觀察子宮頸,並以小刷從子宮頸表面採集樣本。此方法可進行細胞學檢查、HPV檢測或合併檢測(Co-test)。
  • 「自我採樣檢測」:女性自行使用拭子在陰道內採樣,以進行 HPV檢測。

自我採樣檢測已獲世界衞生組織認可為子宮頸癌篩查的一種方法。此檢測已獲多個國家接受,並納入為國家子宮頸癌篩查計劃中的選項。
年齡介乎 30 至 64 歲,曾有性經驗並未接受過子宮頸切除手術的女性,經醫生評估後可選擇以 HPV 自我採樣作為子宮頸癌篩查方法。女性可自行完成檢測,簡單、快捷而且具備私隱度。
樂妍站的醫護人員會向選擇HPV 自我採樣的會員派發一支附有拭子的樣本管和清晰指引,在進行檢測時,醫護人員無須在場。 完成採樣後,你只須將樣本管交給醫護人員送往化驗室檢驗。樂妍站會在有檢測結果時通知你。

 

是的,研究顯示,自我採樣與醫護人員採樣的檢測結果具有高度一致性,準確度僅有極小差異。
由醫護人員採集樣本一般是最有效的方法,惟自我採樣亦是理想的選項,尤其對於希望自行採樣,或是過往從未或很少接受篩查的女性。目前此方法已獲其他國家廣泛接受。

 

  醫護人員採樣檢測 HPV 自我採樣檢測
檢測類型 細胞學檢查 / HPV 檢測 / 合併檢測(co-test) HPV 檢測
如樣本中驗出 HPV 同一個樣本可用作進一步測試 需要醫護人員再次採樣或轉介作進一步檢查

可以。HPV 自我採樣檢測與傳統子宮頸篩查有所不同。由於HPV 是一種會存在於整個陰道內壁區域的病毒,因此拭子不須要伸至子宮頸,只須在陰道內採樣即可。
為協助會員順利完成採樣,醫護人員會提供清晰的指引單張,以及展示詳細採樣過程的短片。如有任何疑問,歡迎向樂妍站職員查詢。

 

  1. 樂妍站的醫護人員會為你安排私隱度高的地方進行自我採樣,以及向你派發採樣拭子瓶。
  2. 用梘液及清水清潔雙手。
  3. 小心打開採樣拭子瓶包裝,轉動蓋子以取出拭子。握住拭子紅色標記處,避免觸碰拭子頂端。
  4. 以舒適的姿勢站立,放鬆腹部和盆骨肌肉。
  5. 慢慢將拭子放入陰道,直至手指到達陰道口。
  6. 圍著陰道壁內轉動拭子約 10–30 秒,以採集樣本。
  7. 採樣完成後將拭子放回瓶內並扭緊蓋子, 然後交回醫護人員。

 

以下情況一般不建議使用 HPV 自我採樣檢測:

  • 有症狀的女性,特別是有不正常陰道出血、陰道分泌物異常或盆骨痛楚
  • 曾因良性疾病或子宮頸病變而接受全子宮(包括子宮頸)切除手術的女性
  • 免疫功能受損的女性(例如感染愛滋病毒)
  • 因過往子宮頸檢查結果異常而須持續接受監察的女性(包括曾接受陰道鏡檢查或治療後的監察)
  • 懷孕期間的女性
  • 正在月經期間的女性
  • 檢測前 2 至 3 天內曾有性行為,或曾於陰道內使用栓劑、藥膏或清洗液的女性

如有以上情況,請通知醫護人員並商討合適的子宮頸癌篩查安排。

HPV 自我採樣檢測一般有三種結果和處理方法:

沒有檢出 HPV(HPV 陰性) 檢出 HPV(HPV 陽性) 樣本不足
建議 3 年後再接受子宮頸癌篩查 須由醫護人員再次採集樣本或轉介作進一步檢查 須由醫護人員再次採集樣本

任何篩查檢測都不是 100% 準確,HPV 感染有時可能未能被檢測(即「假陰性」結果)。 因此,即使檢測結果正常,如出現以下異常情況,仍應及早求醫:

  • 兩次月經之間不正常出血
  • 性交後出血
  • 停經後出血
  • 陰道分泌物有持續或明顯改變

參考資料:

  1. Arbyn M, Smith SB, Temin S, et al. Detecting cervical precancer and reaching underscreened women by using HPV testing on self samples: updated meta-analyses. BMJ. 2018;363:k4823.
  2. Arbyn M, Castle PE, Schiffman M, et al. Meta-analysis of agreement/concordance statistics in studies comparing self- vs clinician-collected samples for HPV testing in cervical cancer screening. Int J Cancer. 2021;148(2):251-261. doi:10.1002/ijc.33967